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2025年5月20日起施行

图片


来源:新华社

免责声明 :本网站发布的所有内容(包括但不限于文章、图片、视频、数据等)仅供读者参考,不保证信息的绝对准确性、完整性或时效性。内容可能因政策、时间等因素发生变化,请以最新官方信息为准。因依赖本网站内容造成的任何直接或间接损失,本网站运营方不承担法律责任;本网站可能转载或引用第三方内容(如文章、图片、视频等),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,并不代表本网站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真实性。如涉及版权或侵权问题,请联系我们删除,我们将在核实后第一时间处理。

联系电话
400-115-0629
联系地址
天津市东丽区华明高新技术产业区弘程道18号